创业学院是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主要为:
一、负责落实国家及浙江省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关于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制度和文件。
二、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组织协调校内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三、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师资库建设,形成校内为主、校外为辅,专兼职结合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
四、负责培育和选拔优质创业项目,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创业比赛。
五、负责管理和运营学校大学生创业园。对进行创业实践的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孵化等服务。
六、负责大学生创业项目成果宣传、推广等工作,推进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创投机构的合作。
七、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