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管理,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杜绝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特与在编实训教师签订此责任书。
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的使用人员是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本科教学时由相关课程负责人作为安全直接责任人,无实验期间由指定安全责任人作为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实验室的钥匙必须专人负责保管,严禁交他人或私配钥匙。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实验室禁止存放私人财物。
三、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做好实验记录工作,并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实验人员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遵守并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四、严格遵守高温、高压等设备的管理规定,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的采购、处置与存放工作,严禁私自购买易制毒易制爆药品。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可燃气体气瓶实验需向实验中心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验。
五、实验人员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实验室的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保管和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拆卸。
六、实验人员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七、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涉及长期实验且无隐患需向实验中心说明并报备。严禁在实验室内私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关水源、气源和门窗。
八、实验人员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
九、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负责人、保卫处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并配合调查和处理。违反上述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且造成事故的,相关实验室责任人需要主动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学院对各实验室进行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末总评。学院和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存在隐患的实验。实验教师需每周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逐级上报,并及时整改。
十一、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人员须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十二、实验室的使用人员需要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执一份。责任书时效自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公章): 实验(实训)室:
主管院长签名: 安全责任人(签名):
二〇二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