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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台州市2020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2021-06-10 09:05:00访问次数:284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台教科规办[2021]09号文件,现将台州市2020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奖条件与范围

     1.参加评奖的成果应对我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意义与指导价值,能为教育行政决策或学校管理提供理论依据或先行经验,或对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2.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管理机构批准立项的、由我市教育工作者主持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3.未经市级以上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各类课题和子课题研究成果、已获省级及以上奖的和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

    二、 申报程序及要求

    1.材料包括由主持人填写的《申报·评审书》一式1份、《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3份、主体成果(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包括结题证书复印件)合订本一式3份。

    2.各二级学院将推荐材料于2021年8月16前交产学合作与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成果活页评审表》和《成果主报告》的电子文档(分别打包)及汇总名单(格式见附件)以“学院+2020年度教科优秀研究成果奖”发校科研tzkjky@163.com

   3. 打包时,为方便评审,每项成果《成果活页评审表》的标题、《成果主报告》标题分别以“序号+姓名+活页+课题名”、“序号+姓名+主报告+课题名”命名。(序号与附件3对应)

   三、 名额分配及其他

   1.我校名额分配6项。

   2.同一申报人以第一成果人身份的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附1:申报·评审书,附2:活页评审表,附3:成果汇总目录格式

 

台州市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比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