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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毛旭娴同志的任前公示

2016-08-29 11:10:04访问次数:2160

关于毛旭娴同志的任前公示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毛旭娴同志拟提拔任用为产学合作处副处长。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2014年12月18日起至2014年12月24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办公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办公室:组织部 

联系电话:89188333;电子信箱573811686@qq.com

任前公示对象

毛旭娴,现任产学合作处处长助理,拟任产学合作处副处长。

台科院组织部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