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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活动的通知

2016-12-02 11:21:03访问次数:5048

学工部、校团委、各学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干要求,就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学工、团委、各学院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重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的良好氛围。

 二、利用载体广泛宣传宪法。可通过晚自习、班会、特别升旗仪式等方式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宪法相关内容见附件),同时要运用好校园广播、电子屏、橱窗、横幅等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宪法(宪法宣传挂图可在宣传部网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附1:2016年宪法相关内容

附2:2016宪法日宣传挂图

 

 

党委宣传部

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