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单位:
为切实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台州好人榜”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周期及评选数量
“台州好人”每季度评选一期,每年评选四次,每期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大类,每期共评出20名左右。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二)各类别标准条件
1.助人为乐好人。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赢得群众赞誉。
2.见义勇为好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好人。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好人。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推荐方式
各单位需确保推荐人事迹真实准确,按照要求填写“台州好人榜”候选人推荐表。每单位每季度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电子表格于2月27日上午下班前报市文明办,纸质材料于3月1日前送市文明办,经评委会评议后,评选结果将于近期在市级媒体公布。
联系人:符灵志,联系电话:88518605,邮箱:tzzhiyuanzhe@126.com,地址:椒江区天河路天和大厦A幢603室。
关于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台州好人榜”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台州市文明办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