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值此“五· 一二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特举办“安全教育周”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安全,从我做起”
二.活动内容:
序号
| 时间
| 活动内容
| 负责部门
|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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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4周
| 各学院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校园安全周”活动
| 各学院
| 传达到每个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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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4—15周
| 《大学生安全知识》
展板宣传
| 学生处
| 在两个餐厅前各宣传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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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4周
| 各班召开安全主题班会
| 班主任
| 组织学生学习《大学生安全知识》读本,对学生进行外出、用电、财物、游泳、饮食等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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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4—15周
| 学生寝室
住宿检查
| 自查
| 各学院、
班主任
| 重点检查是否有学生租住校外、是否有校外人员住学生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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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 学生处
| 对检查到的违纪学生按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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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4周
| 做好“四类重点人群”现存问题的排解、化解工作
| 各学院、
班主任
| 对“四类重点人群”认真梳理一遍,特别是对“重点关注”人员要密切关注,做好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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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4—18周
| 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 学生处
| 结合“心理健康月”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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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月15日
| 防灾减灾演练
| 保卫处
| 分项目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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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要求:
1.各学院、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检查、宣传活动,确保把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2.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相关情况要报各学院、学生处。
3、各学院、班级可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具有特色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整个“安全教育周”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写一份“安全教育周”活动总结报学生处。
学生处 保卫处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