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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台州市2019年教育科研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9-04-28 16:30:00访问次数:4330

各位老师:

       台州市2019年教育科研论文评比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论文评比对象,为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在2018-2019年期间,完成或在研的浙江省、台州市级各类教科规划课题,并且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在台州市及以上各部门主办的各类评审中获奖的,不再参加评比。

       二、申报办法

      上送课题论文电子稿(评审、检测用)和纸质文稿(一式1份,存档用),5月15日前交校产学合作与科研处办公室(行政楼A415室)。

       三、评比办法

       为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用电子稿匿名评审。评委各自独立打分,然后汇总分数后,按从高到低录取。论文评比将按照台教监〔2010〕7号“关于规范台州市教育科研课题与论文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10%、25%和40%左右。

       四、文稿要求

       每项课题只能申报一篇论文,作者最多限2人。参评论文不带任何附件。

      论文纸质文稿要求:用A4纸word打印,正文宋体五号字,题目3号字。正文前须写明论文标题、单位、姓名,并有摘要、关键词,文章总体控制在6000字以内。正文标号按一、⒈ ⑴ ①,参考文献及引文应注明。在文末注明联系电话、课题名称与性质(编号、规格、立项时间)。为方便查找,请在每篇文稿右上角注明“区域名+文章编号”(如椒江1、市直2)。整篇文章不得超过A4纸单面打印5页,如超过则取消参评资格。

       论文电子稿,除要隐去文稿中涉及作者的信息(如单位、姓名)以及文末信息之外,其他与纸质稿相同,并把文档名称标注为“区域名+文章编号”。

凡是参加评比的作者,都视作做了以下承诺:⑴所写的教科论文为本人原创,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⑵没有在台州市级及以上参评获奖。所有获奖的论文都要进行相似度检测,要求每篇文章复写率<15%、引用率<30%,并且两者合计<30%,凡超过其中之一的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通报。

 

附:参评论文目录汇总格式(用Excel表格):

 

论文标题

单位

作者

备注


(要求全称,勿用简称)

张×、陈××(姓名如是两字,中间勿空)

浙江省(或台州市)2019年教科规划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