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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三届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育人员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日期:2016-08-09 13:43:01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专业建设工作,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原则上每个专业均有一名专业带头人或专业带头人培育人员,经研究决定进行学校第三届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育人员和骨干教师(原有骨干教师不再进行重新评选)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按照《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育人员和骨干教师的管理规定》中条件执行。

二、时间安排

1.11月19日前:个人申报或学院推荐。填写《专业带头人申报表》、《专业带头人培育人员申报表》或《骨干教师审批表》,附申报条件的有关复印件。

2.11月26日前:二级学院评议。二级学院组织人员进行评议,将评审意见填入登记表后交校人事处。

3.12月2日前: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

4.12月4日前:学校评审。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后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附件:1.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育人员和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2.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3.专业带头人培育人员申报表

4.骨干教师申报表

组织人事处

2013年11月11日

关于评选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三届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培育人员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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