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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青年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请查收!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政策内容:初次创业5年内,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标准: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
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政策内容:初次创业5年内,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给予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标准:给予每年1万元的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政策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政策内容:初次创业5年内,租用场地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政策标准:带动就业10人以下的给予最高50平方米的创业场租补贴,带动就业10—20人的给予最高100平方米的创业场租补贴,带动就业20人以上的给予最高300平方米的创业场租补贴,补贴标准按最高每天每平方米1.2元给予补贴,实际场租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政策内容:初次创业5年内,带动其他人员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标准:每带动1人给予2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名吸纳就业人员信息一户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五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对象: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劳动者、中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1.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提高至6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对中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标准:1.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给予全额贴息,其他人员部分贴息。
2.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中小微企业按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给予贴息,其他企业给予部分贴息。
3.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六
创业培训补贴
政策对象: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劳动者、在台高校大学生。
政策内容:劳动年龄段内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在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政策标准:1.对参加创业意识、SIYB、网络创业培训及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6个月内在台州实现创业就业的,由培训备案所在地政府给予300元/人、1500元/人、2000元/人、20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培训后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就业的,在上述补贴标准的70%内按实给予补贴。
2.在台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或创业模拟实训,取得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创业或就业的,由创业就业地政府在补贴标准的100%内按实给予补贴,未实现创业就业的,由培训备案所在地政府在补贴标准70%内按实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