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1. 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4日下午师生返校, 晚上正常夜自修、上课。
2. 学生提前离校必须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审批;任课老师如擅自调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