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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对部分校中层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审前公告

2024-05-06 10:09:00访问次数:5462

根据《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台科院办〔2022〕56号)的有关规定和校组织部《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的要求,我部门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13日起,对任期满两年以上的部分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和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相关二级学院、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4年5月13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6-89188265,邮箱:89360086@qq.com。

四、被审计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名单:

1.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乡村振兴学院)院长 赵国富

2.机电与模具工程学院(长鹰无人机学院)院长 何昌德

3.教务处处长 王文勇(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

4.人文教育学院院长 何志军(2021年12月-2023年12月)

5.信息中心主任 许冠军(2021年12月-2023年12月)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