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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与学时

2016-07-01 16:47:02访问次数:5064

关于制订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实现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浙教高教[2009]23号)等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对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改,提出如下若干原则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

(一)总结经验,形成特色。总结我院十多年来尤其是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经验,围绕培养“领班”人才,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充分彰显我院人才培养方案特色。

(二)学习示范,树立标杆。学习国家、省示范性建设院校的成功做法,特别是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做法,吸取国家、省级重点(优势)专业建设成果。

(三)系统运筹,综合改革。领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基本精神,推进改革与创新,系统分析人才培养的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目标与规格、内容与方法、环境与条件,形成基础课与实践教学两大体系,继续深化军事理论课、思政教育实践课、形势与政策教育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基础课改革;提倡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大课程整合力度,对课程组织方式、教学进程安排等试行全面改革,结合“1+N”课程包开发与引进,着力提供有用的富有生命力的课程,构建特色鲜明、富有吸引力的课程体系。

(四)构建基于工学结合的有效教学模式。突出高职学生认知特点,突出实际工作情境,突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突出技能培养,推进有效教学,促进学生和教师的可持续发展。

(五)探索“一生一案”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学生职业发展要求和企业需求,系统设计、统筹规划人才培养过程,以企业特色课程为核心,以校企深度合作为平台,以企业“百名教授、千名导师”为支撑,以创新教学管理制度为保障,以健全质量评价体系为纽带,探索“一生一案”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做到多方协商、一人一案、因材施教、量身定做、提升服务,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和开放性,学院、企业、学生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实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无缝对接。2012级已开展“一生一案”试点的专业深化实施,其他专业根据实际积极探索或做好相关准备。

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原则

(一)以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面向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丰富“领班”人才内涵。

(二)以就业为导向,强化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必须以行业、企业全面调研为基础,全面、准确把握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和岗位群,针对岗位对知识、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增强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活动的岗位针对性和适应性,适当考虑岗位相关性和迁移性,保证毕业生能够直接上岗,较快适应岗位要求,努力实现“零距离”上岗,使学生成为“专业的人、职业的人、创业的人”,并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推行工学结合,努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必须努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最重要切入点,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教学过程注重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抓好实验、实训、实习三个关键环节,努力实现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

(四)突出实践教学,紧扣职业岗位能力构建课程体系。深入细致分析工作领域的典型工作任务及所需的职业能力,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课程体系以能力本位型的实践教学课程为主线,公共基础课程和理论课程教学内容构建以“够用、实用”为度,实践教学课程和理论教学课程有机结合。强化设立微型课程、讲座式课程、短期集中实训、创业创新等特色课程,采用以班级授课制与其他多种形式的课程实现方式相结合,便于产学合作,便于人才的个性化培养,便于行业企业人员来校兼课;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人才培养方案中须明确职业资格证考试的种类与要求,每位毕业生至少取得一项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五)把握学生特点,规范要求和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相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要全面把握高职学生的特点,适应学生的学习方式,既要明确本专业的基本培养规格,又要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努力使“一生一案”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成型。为此,一方面通过设置学生必须考核合格的必修课,保证学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职业能力;另一方面,实行学分制,通过设置专业选修、综合素质选修、基础加厚课程选修等选修课程,强化行业(企业)特色课程,变对学生的课程约束转为较灵活的学分约束和学力约束,有利学生专业拓展和综合素质提高,扩大学生自我设计、自我选择和自我发展的空间。

(六)实现有效教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素质是人才培养成功与否的关键,教学理念的更新是实现有效教学、实现人才培养方案预期目标的前提。各专业应加强教师在教学理论、专业培养目标和教育技术方面的培训,要制定教师发展规划,不断提升教师的“双师”素质,积极创造条件,在专业课中推行“一课双师制”。要加强课程整合与融合,科学组织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率、效果、效益。

三、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和拓展课程三大类。实施“一生一案”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再设行业(企业)特色课程。

(一)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健康与安全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育、文化基础教育、素质拓展课程等类型,多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而设立的课程,各个专业均须开设。具体安排见下表:

学期

课      程

周学

学分

总时数

理论、实践课时分配

理论

实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3

48

48

0

大学英语

4

4

60

60

0

体育

2

2

30

5

25

计算机应用基础

(部分专业,具体专业见备注1)

4

4

60

20

40

心理健康教育

(部分专业,具体专业见备注2)

1

1

16

16

0

体育

2

2

30

5

2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3

48

48


大学英语

4

4

60

60

0

计算机应用基础

(部分班级,具体专业见备注1)

4

4

60

20

40

心理健康教育

(部分专业,具体专业见备注2)

1

1

16

16

0

体育

2

2

30

5

25

综合

军事理论课

教学组织

见备注3

2

36

36

0

思想政治理论课

实践教学

1

16

0

16

形势与政策教育

1

16

16

0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1

16

16

0









备注:

1、《计算机应用基础》第一学期开设班级:会计、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网络系统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导游、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第二学期开设班级:园林工程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园艺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观赏农业、商品花卉、生化制药技术、文秘、商务英语、市场开发与营销、物流管理、金融保险、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

2、《心理健康教育》第一学期开设班级:园林工程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园艺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观赏农业、商品花卉、生化制药技术、文秘、商务英语、市场开发与营销、物流管理、金融保险、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第二学期开设班级:会计、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网络系统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导游、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军事理论课(学分计入第二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形势与政策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学分均计入第四学期)等四门课程均列入教学计划,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为切实提高教学效果,将在多个学期组织教学,采取各类切实有效的教学方法,具体教学组织方式学校将另行发文规定,教学计划中不标周学时数。

(二)专业课程

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实习实训课。

1.专业基础课

为本专业核心技术提供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基本技能的课程,由各系根据本专业核心技术的要求自行安排,一般10门课程左右。

2.专业核心课程

培养专业职业岗位能力的关键课程,必须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一般10门课程左右。

3.实习实训课

课程地位等同于专业核心课程,同为培养专业职业岗位能力的关键课程。实习实训课要根据职业技能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化训练,实习实训教学方式一般为集中组织;原则上第一学年安排专业基础技能实训,第二学年安排专业核心技能实训,第三学年安排专业综合技能实训。根据实习实训内容,时间可为半周、一周、数周直至整个学期。

(三)拓展课程

包括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专业拓展课(专业选修课)

1.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提高需要设置,包括艺术教育、人文素质教育等;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教体〔2008〕229号)要求,其中艺术教育选修课(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和《戏曲鉴赏》等八门课程)至少要选修其中1门,并通过考核取得2个学分才能毕业。

2.专业拓展课程(专业选修课):根据学生专业拓展和综合素质提高的需要而设置,设置旨在扩大学生自我设计、自我选择和自我发展的空间,主要根据学生专业拓展根据需要设置,一般为由本专业教研室开设或本系相关专业教研室开设的课程,每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至少设立12学分的专业拓展课程(专业选修课)。

(四)行业(企业)特色课程

根据有关专业和行业(企业)特色,围绕“领班”岗位要求,设立若干特色课程。由“一生一案”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试点专业提出方案,制定相关课程标准提出实施,考核建议,组织包括企业家、行业专家等在内的专家组审定后设置。

四、教学时间分配、学分计算及要求

(一)教学时间分配

学制三年,共六个学期,第六学期一般均为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各教学环节实际周数详见附表2。

(二)学分计算方法

学分一般为整数,也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但必须圆整到0或5。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通识课、专业课、拓展课

课程学分=课程总学时/16;如课程整个学期开设,可按简便方法计算:课程学分=周课时数。

2.实习实训课

每周计30学时,每周计2学分(半周计1学分)。

3.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每周计30学时,共480学时;共计16学分,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分别为8学分。

(三)学分、周时数安排及对学生毕业要求

1.各类课程学分、周时数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课程类型

学分、周时数要求

1

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专业选修课)

四类课程总学分至少达到108学分;四类课程周学时合计,第一学年每周至少20节,第二学年、第五学期每周至少19节。

2

实习实训课

由各专业实习实训实际情况确定

3

拓展课程

1、学生要求:每位学生至少取得10个选修课学分,其中必须取得2个艺术教育课程的学分。

2、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确保每位学生有4学分选修机会。

3、专业拓展课(专业选修课):人才培养方案中至少开设12学分课程,如果其中某一课程取消,必须补开其它课程。

2.毕业学分要求及相关说明

(1)学分要求

学生毕业至少达到   学分[计算公式为:必修课总学分(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实训课)+选修课学分(10学分)];其中必修课至少   学分[计算公式为:必修课总学分-6分],选修课(含加分项目)至少达到10学分,艺术教育课程选修课至少取得2个学分;学生获取的选修课(含加分项目)超过10学分时,经申请,超过部分最多有6学分可顶替不足的必修课学分。

(2)学分加分项目及标准

学生参加各类技能比赛获奖的,国家一类三等奖及以上、国家二类二等奖及以上、省一类二等奖及以上、省二类一等奖、市级一等奖,加8分;国家二类三等奖、省一类三等奖、省二类二等奖、市级二等奖,加4分;

学生获得技师证书的,加8分;

获得国考、省考的职业资格证和获得高级工等级证书的,加4分。

(3)试行“一人一案”人才培养模式学分计算及要求

根据有关专业和行业(企业)特点,学校组织专家组另行审定。

五、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时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的清晰性。要充分体现教育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领班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具体、科学、合理表述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特别是要以具体的“领班”岗位为导向。

2.课程的实用性。要加强课程整合与优化,全面采用工作过程导向的项目化课程,全面采用“1+N”课程包,积极引进国际化的先进课程,剔除陈旧、落后、空谈的课程。

3.总课时的刚性。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实训课(不包括毕业顶岗实习、毕业设计)、专业拓展课(专业选修课)等五类课程总课时1600~1800;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专业选修课)等四类课程总学分至少达到108学分,四类课程周学时合计,第一学年每周至少20节,第二学年、第五学期每周至少19节;实践课时比例占50%以上。

4.中高职衔接的协调性。要着眼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单考单招”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注重中高职衔接,着力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实现课程内容衔接的连续性、逻辑性和整合性,提高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

5.方案的系统性。根据技术技能人才、领班人才培养目标系统构建课程体系,前修课程和后续课程顺序渐进,符合学生认知特点、学习特点和教育规律;课程设计要体现先进性,突出行业企业最新的技术、工艺和国际化标准;课程项目要注重可操作,结合学校师资、实训条件设计项目,便于操作,有利提高教学实效性。

6.审定的严肃性。方案实行校、院两级严格把关,按系(教研室)--二级学院—学校—三级审批,努力做到程序合法,结果合理。学校审定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不得任意改动,确应实际情况变化需要改动的必须按照该方案的审批程序,科学论证方可微调。

(二)具体注意事项

1.必修课实践总时数须占50%及以上,每门课的实践课时要符合实际情况。

2.每周课时数不宜过多过少,第一学年一般为21~23节,第二学年、第五学期一般为20~22节,浮动幅度一般不超过1节。

3.方案中应明确学生职业技能考试种类和等级要求。

4.课程名称要全称、规范,不能用简称。

5.实践课按每周5天(半周2.5天),每天6节课计算。

6.实训课尽量以半周、一周或数周形式进行。

7.每学期安排考试课目3~4门,其余均为考查课。便于全校统一,下列课程均定为考试课:

(1)大学英语:第1、2学期

(2)计算机应用基础:第1学期或第2学期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第2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