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项目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8-12 11:39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精神(教办厅函[2016]35号),现决定开展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省推荐成果除符合全规办评审范围要求外(见附件1),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2011-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成果。

2.2011-2015年浙江省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含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3.被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十二五”的各级各类规划课题成果。

4.其他有突出成就和重大影响力的成果。

5.如以上成果已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则不能参评。

二、申报办法

1.各市教科规划办和有关高校根据全规办和省教科规划办的根据申报要求向省教科规划进行申报,我办不接受个人申报。

2.因成果年份跨度长,本次成果推荐奖采取初审——修改——推荐送审的程序,即省教科规划办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获得推荐名额的成果申报人对成果进行补充、修改,修改后的成果通过省教科规划办上报全规办。

3.因全规办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各市教科规划办及有关高校需在符合条件的成果中择优推荐,有师范类的本科院校可申报2项,其他高校可申报1项。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5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3份。各栏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 所有纸质材料需在6月6日上午11点前送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版权所有: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科研处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办公地址:A415  办公电话:0576-89188057

学校地址:中国•浙江 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

邮编:31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