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开始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1月4日下午下班前。
2.课题申报须填写课题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课题申报材料一式4份送交科研处。
3.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与效益,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课题的申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课题负责人目前仍承担省、市课题研究的;(2)前三年内发文中止的课题负责人;(3)申报人不是课题实际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5.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中止处理。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如课题研究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