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助力教育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引领作用,针对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根据《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台州市2025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与效益,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课题的申请。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课题负责人目前仍承担省、市教科规划课题研究的;
(2)前三年内发文中止或延期申请的市教科规划课题或校级课题负责人;
(3)申报人不是课题实际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4)本年度申报浙江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申报人。
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中止处理。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如课题研究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二)名额分配和材料报送时间
1.我校申报分配数共15项。各二级学院评审后择优限额报送。
2.请二级学院在2025年11月14日之前将推荐上报的纸质材料:《申报评审表》一式1份,《活页评审表》一式3份,提交到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校科研邮箱:ky@tzvcst.edu.cn。
每份电子申报材料以文件夹提交,文件夹以“姓名+课题名”命名,内含申报表和活页表,分别以格式“推荐序号-姓名-课题名-申报表/活页表”命名。申报汇总表由学院盖章后统一报送。
二、结题工作
(一)结题课题范围
凡属台教科规办2024年发文公布立项的课题,均须参加结题;2024年之前立项且在上年度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2025年必须完成结题,此后不再接受结题申请。未按时完成研究的课题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
(二)结题材料
按照课题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为结题必备条件。结题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①结题申请表②研究报告③成果佐证材料(相关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等,论文发表,提供复印件,须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所有结题材料按上述顺序,加上目录和封面,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报送不予以受理。
2. 电子版材料。上述材料和《结题申请汇总表》依序分类放入文件夹,以(立项编号)姓名+课题名称(结题材料)命名,二级学院将结题材料汇总与《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6)一起发送校科研邮箱ky@tzvcst.edu.cn。
3. 结题课题按要求提交经费决算表。
(三)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2025年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结题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