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限额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限额2项);
2.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限额7项);
3.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限额1项);
二、申报课题条件
1.申请重点课题者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2.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申报条件:已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一篇或主持市直级及以上相关课题一项。主题和研究内容必须与共同富裕高度相关。
3.各类别课题限额为独立分配,不满限额视为自动放弃,类别间的课题名额不作调剂。
4.同一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本次省、市教科规划课题。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程序与截止时间
1.申报人提交申报书至各二级学院,部门申报项目提交至产研处。(部门项目提交截止2022年11月1日)
2.各二级学院按规定限额数推荐上报,各类课题可推荐数见附件1。
3.各二级学院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同时各学院将限额推荐项目的活页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校科研邮箱ky@tzvcst.edu.cn。 活页表命名格式:“姓名+课题名”,WORD、PDF格式各一份,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各一份。
4.产学合作与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课题评审,择优确定限额推荐项目。
5.推荐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网址:http://ktgl.zjedusri.com.cn。
四、推荐项目需报送材料及相关事项
1.《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在系统中生成,盖章后由产学合作与科研处汇总上报省教科规划办,此次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2.所有上报材料需在系统中生成。以前的电子稿申报无效。上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
3.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均为无效,不进入评审。
4.课题负责人必须以自己身份证号码注册或登录,使用他人身份证号码或虚假身份证号码注册并申报课题的将视为作弊,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五、其他
1.课题申报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2.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用户进入系统后会要求修改密码。再次登录系统时需要使用新密码。忘记密码可通过邮箱重置,密码如果输错5次,用户名将锁定,第二日才能登陆,请用户谨慎使用。
3.为方便课题申报人员更好地使用平台,系统内右上角有【QQ交谈】选项,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以在线技术答疑。
4.系统会自动阻止在研课题的负责人申报课题。
5.项目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何老师18967135918。
附件1: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推荐额分配表(校内).docx
附件2:活页表.doc
附件3: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项目申请人手册.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