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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22-10-17 21:14:00访问次数:144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台州市教科规划办文件通知,现将2023年度台州市教科规划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与效益,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课题的申请。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课题负责人目前仍承担省、市教科规划课题研究的;

  (2)前三年内发文中止或延期申请的市教科规划课题或校级课题负责人;

  (3)申报人不是课题实际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中止处理。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如课题研究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二、名额分配和材料报送时间

     1.我校申报分配数共15项。各二级学院初审后择优限额报送。(限额申报数见附件1)

     2.请二级学院(部门)在2022年11月10日之前将推荐上报的《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提交到产学合作与科研处(行政楼A41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tzkjky@163.com

每份电子申报材料以文件夹提交,文件夹以“姓名+课题名”命名,内含申报表和课题方案,命名格式“姓名+课题名(申报表或课题方案)”。申报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附件1:

序号

学院

限额数

1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3

2

机电与模具工程学院

2

3

信息工程学院

2

4

经贸管理学院

2

5

会计与金融学院

2

6

人文教育学院

2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8

公共基础学院

1

9

行政处室

2

总计


15

附件2: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2023年度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分类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