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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2-06-26 19:21:00访问次数:178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122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2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基本要求
    1. 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 60%。
    4.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2至3年。
   二、申报程序
    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22年9月6日前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1份、《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1份(活页中不得出现个人信息)统一由各二级学院汇总交至产学合作与科研处办公室(行政楼A415室)。申报书、活页以及《2022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tzkjky@163.com,申报书和论证活页文档名称均为各项目名称。每份申报材料打包命名:姓名+项目名称,学院汇总命名:学院+22省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材料。
    2、限额推荐:按照省教育厅限额推荐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推荐5项。
    3、“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为“www.ky.zjedu.gov.cn”,各项目负责人待推荐名额确认后需通过该平台完成网络申报。
     如有咨询事项,请及时与产研处联系(电话89188057)。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申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