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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完成科研项目全面检查工作

2021-11-05 10:06:00访问次数:1875

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激发科研活力,促进科研项目产出高质量成果,同时进一步督促项目经费的规范使用,提高经费使用绩效,促进常态化科研项目检查机制的形成,根据《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监〔2021〕32号)、《关于在全省公办高校开展“一清理、两专项”工作方案》(浙纪办〔2021〕5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巡视组反馈的整改意见,产学合作与科研处牵头发起全校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本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对象主要是2017-2020年度立项的所有纵、横向科研项目。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经费使用进度、经费的规范化使用等。本次中期检查采用重点督查与全面清查相结合的方式,即在开展科研项目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重点督查。专项督查项目包括省科技厅公益计划项目、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等。

本次中期检查历时两个月,共分启动、自查、专项督查三个阶段。10月中旬,项目负责人对列入清查对象的纵、横向项目开展自查,如实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经审核汇总后在产学合作与科研处网站上进行了经费使用的公开与公示。10月底,完成了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工作。

为更好地完成本次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我处与机电和模具工程学院、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联合召开了重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会议,重点督查了在研的省科技厅公益项目、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40万以上横向项目等重点课题。会议邀请了各自研究领域的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会议先由各负责人对项目的立项情况、预期目标、中期成果、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在项目答辩环节,专家们肯定了各个项目的成果意义,对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经费使用、碰到的难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后续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使项目负责人收益颇丰。

产学合作与科研处潘丽芹副处长认为,中期检查要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定期检查帮助项目负责人解决研究中的困难,突破研究瓶颈,拓宽研究思路。同时促使学校进行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激发老师们的科研积极性,不断提升学院的综合科研实力,争取产出更多高质量的标志性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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