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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台州市 2021 年教育科研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2021-04-02 16:07:00访问次数:2236

各二级学院:

      现将台州市 2021 年教育科研论文评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评比的论文,为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在 2020-2021 年期间, 完成或在研的浙江省、台州市级各类教科规划相关课题并且未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其他课题的论文、已在台州市及以上各部门主办的各类评审中获奖的,不得参加评比。

 二、申报办法

     上送课题论文电子稿(评审、检测用),必须二级学院核实推荐于5月18 日前汇总发至校科研邮箱tzkjky@163.com

三、评比办法

      

       为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用电子稿匿名评审。评委各自独立打分,然后汇总分数,再按从高到低确定获奖名次。论文评比将按照台教监【2010】7号“关于规范台州市教育科研课题与论文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10%、25%和40%左右。

四、文稿要求

      每项课题只能申报一篇论文参评,作者最多限2人(其中以第一作者名义的只能申报一篇)。参评论文不带任何附件。

只 收电子稿。文稿要求:采用 word 文档,A4 页面,正文 5 号字,题目 3 号字。正文前须写明论文标题,并有摘要、关键词,总体控制在 6000 字以内(以电脑审阅为准)和 A4 页面 5 页,如超过其中一项则取消参评资格。

正文标题号按一、(一)⒈ ⑴ ①,参考文献及引文应注明。并把文档命名为“ 文章编码+学院名称”文末不必再注明课题等信息了。

论文汇总参评论文目录(见附表 1),要准确载明作者信息(如单位、姓名、联系电话)、课题名称与性质(编号、规格、立项时间)。电子稿与汇总参评论文目录(见附表), 经核实无误后发至校科研邮箱tzkjky@163.com

       凡是参加评比的作者,都视作做了以下承诺:⑴所写的教科论文为本人原创,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⑵没有在台州市级及以上参评获奖。所有获奖的论文都要进行相似度检测,要求每篇文章复写率<15%,引用率<30%,并且两者合计<30%,凡超过其中之一的一律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通报。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教科研优秀论文的初审与推荐工作。

     附件:台州市2021年教育科研参评论文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