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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0-06-12 10:07:00访问次数:2821

      各位老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题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

    (一)项目限额

      2020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限额数结合2019年限额数和近三年立项项目结题率确定。学校申报限额数于2020年6月底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公布。

     (二)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申报纸质材料:《申请书》(附件1)、《评审活页》(附件2)一式2份,提交至产学合作与科研处办公室(行政楼A415室)。

       2.以上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校科研邮箱tzkjky@163.com,文件名:姓名+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

       3.截止日期:9月5日,完成纸质材料提交及网上申报。

       4.首次申报先网上注册,再提交材料。

    (三)项目资助经费

      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四)立项基本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文化、优秀哲社成果外译等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项目,引导中青年教师、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树立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4.高职高专院校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二、关于一般项目结题工作

      结题材料提交截止:2020年9月3日,同时将结题材料上传管理平台。(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材料清单为:项目申报书、立项文件、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申报书中所列预期成果材料)

      注意:论文发表需标注项目来源为:20XX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及申报平台中的项目编号。

     三、关于项目清理工作

       因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5月底清理的2013—2016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顺延至2020年9月30日清理。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四、其他

    (一)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为www.ky.zjedu.gov.cn。

    (二)立项项目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9版)》(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填写。立项项目应当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https://www.tzvcst.edu.cn/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附件1:申请书.docx

https://www.tzvcst.edu.cn/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附件2:评审活页.doc

https://www.tzvcst.edu.cn/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