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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关于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2-31 14:17:00访问次数:2153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哲社办(浙社规办[2019]3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各课题申请人务必注意以下规定:

       (一)申请人资格: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申报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 承担省社科规划在研课题的,可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要求,在原研究基础上深化、拓展后进行申报。凡以省社科规划课题为基础申报成功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原有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和结项办法另行规定。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新增规定)

    (三)课题指南:

      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3.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预期最终成果形式要根据课题类型、内容、完成难度合理规划,一般一种即可。

    四、其他规定:

    (一)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9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统一上报到省里统一初筛,初筛通过后上报国家。   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版面原则上要控制在两张A3纸内,并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并提炼主要学术观点。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五)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可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申报公告中或浙江社科网发布的省内申报通知中下载。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申请人在《申请书》“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同意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字样,同时该栏日期请统一填上2020年2月18日。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一式8份,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从2014年开始,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将建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电子申报档案,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必须用2003WORD文件格式,不包括《活页》),每份申请书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2、申报时间。课题申报材料统一于2020113上交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邮箱tzkjky@163.com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 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5: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