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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台州市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9-06-21 12:26:00访问次数:2576

各位老师:

    根据台社科规办〔2019〕3号通知要求,现将市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就台州当前来说特别是从“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民营经济再创新辉煌”“现代化湾区建设”“狠抓产业项目,大抓实体经济”“美丽台州建设”等当前重点工作的某一方面进行自主选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课题申报方式

     对策类课题以最终成果形式申报。申报文字要求平实、简炼、准确。申报者递交成果的形式为决策参阅件(成果要报),字数一般为3000—4000字,并附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鉴于对策研究的时效性要求,申报者在成果一经形成后,即可进行申报。

申报时将以上两份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tzkjky@163.com,文件名:姓名+2019年度市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同时将纸质《台州市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附件1)一份交行政楼A415室。

     三、课题立项方式

     1.申报课题的成果入编市社科联《社科要报》并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即立项为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

     2.申报课题的成果入编省社科联《社科要报》,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原则上按照省课题的管理规定执行。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被立项为省社科规划课题的,在第二年立项或转立项为市社科规划重点课题。

     3.在研的市社科规划课题和社科联研究课题中具有对策应用价值的阶段性成果也可及时以要报形式上报,入编市社科联《社科要报》并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批示的,即可结题,同时原研究课题和规划立项不资助课题转立项为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入编省社科联《社科要报》的,参照上述第2条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用对策类课题常年申报,12月份集中评审立项。

     2.课题成果通过市社科联上报。

     3.应用对策类课题作为后补助项目,经费支出参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9号)执行。

     4.其他未尽事宜由市社科规划办负责解释。


附件1:台州市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