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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2019-02-26 13:52:00访问次数:4003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老师认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的通知文件(https://www.sinoss.net/2019/0125/86374.html )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申报范围、申报资格、申报办法、申报程序等,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积极申报。

    2.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指标为1项。

    3.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网址:

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该平台于2019年3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请于3月1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4.请申报者认真研读相关通知,如有疑问可参考“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https://www.sinoss.net/2019/0125/86363.html )。

    5.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最新版《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校产学合作和科研处办公室(A415室)。截止时间为3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著作类成果请提交1部著作原件,论文类成果请提交2份复印件(含封皮、目录和全文),研究报告类请提交2份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评审表电子版发邮箱:tzkjky@163.com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以上提交材料的要求,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教育部一律不再退还。另外,申报的成果如获奖,学校档案馆还需要一份申报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