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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来领求职创业补贴了!

2019-03-29 08:40:00访问次数:3685

近日,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13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在台州高校就读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啦!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孤儿;

 持证残疾人;

 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注意: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可享受此项政府补贴者不限于台州户籍,只要是在台州高校毕业的困难毕业生均可享受此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3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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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程序

(一)毕业生自愿申请

4月1日至4月22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已纳入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的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可以免于上传证明材料。
      高校统一提供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和贷款发放银行公章的,名单上的申请人可免予上传证明材料。

(二)学校初审公示

4月2日至4月30日,各高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初审。

1. 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学校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收取纸质材料和公示。

2. 其余申请人:学校资格审查、人力社保部门网上预审核后,通过预审核的申请人向学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学校查验材料原件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所有申请人相关材料、公示原件、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等纸质材料报送人力社保部门。

(三)审核拨付

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核,7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温馨提示

★ 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否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自负哦。

★ 因故无法在6月30日前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于次年与2020届申请者一起向学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未通过则不可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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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台州一直在行动

2013:台州实施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对象为低保家庭、孤儿和残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标准为每人1000元

2015:改名为“求职创业补贴”,资助对象增加了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标准提高到1500元

2017:标准提高到3000元

2018: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增加了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2019:继续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增加了在学期间已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浙人社发〔2019〕13号-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