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五一”假期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4-29 15:20:00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加强放假期间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实训(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切实做好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各二级学院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放假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对所有实训(实验)室开展全方位自查。切实加大实训(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重点关注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等关键危险源,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确保各类危险源处于安全可控状态。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销号”机制,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未完成整改的实训(实验)室,要禁止开展实训(实验)工作,确保实训(实验)室安全。

三、强化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实训(实验)室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务必做到“四关”“六防”,即关好门窗、水、电、气源;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泄漏、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等工作。放假期间,要加强对实训(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同时,须紧盯春夏季节转换风险和假期前后思想易松懈等突出问题,围绕季节交替高温高湿的气候导致设备受潮短路、假期前后学生实训(实验)操作规范性下降等情况,加强季节转换期设备巡检,重点排查电气线路、通风系统、防雷设施,做好防潮防漏电工作,强化教师现场指导和全过程监管,严禁学生单独开展实训(实验),坚决守住实训(实验)室安全底线。

教务处

2026年4月29日

版权所有: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办公地址:行政楼B302、B304、B308

办公电话:0576-89188125     0576-89188153

中国•浙江 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 邮编:318020

电话:0576-89188000       传真:0576-891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