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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参军学生学业管理办法

2017-04-14 11:05:00访问次数:4571

入伍参军学生学业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在校生入伍参军。为规范入伍参军学生的学业管理,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的通知》( [2002]参联字1号)、《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征集2008年度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参动[200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入伍参军学生学籍管理

1、学生入伍参军之前,须填写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入伍参军学生登记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所在二级学院,一份交学校学生处,一份交教务处。

2、入伍参军学生退役后,应及时向学校提出复学申报,在1年内未提出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二、入伍参军学生学业成绩处理

1、毕业班学生

1)入伍参军学期课程成绩:可以提前参加本学期考试,也可根据平时学习情况直接确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决定,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组织。

2)毕业班入伍参军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将参军入伍视为实习,由入伍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5月底寄回部队表现证明和毕业设计(论文),以部队表现评定毕业顶岗实习成绩,以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3)学生课程成绩和毕业实习成绩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的,学校按正常毕业日期颁发毕业证书。

2、非毕业班学生

1)入伍参军学期课程成绩:可以提前参加本学期考试,也可根据平时学习情况直接确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决定,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组织。

2)入伍参军学生退役并提出复学后,按入伍前的年级和学期,编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入伍参军学生登记表

学 生 姓 名


专业、班级


学      号


入伍参军时间

年        月

退 役 时 间

年       月

初定复学时间

年       月

学生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班主任备案签字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备案签字


学生处备案签字


教务处备案签字


注:此表一式四份,一份交所在二级学院,一份交学生处,一份交教务处,一份学生本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