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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2017-04-14 11:00:03访问次数:2399

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与校内实习实训共同构成学校实践教学体系,校外实习是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必不可少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是工学结合的重要载体和实现方式。为推动和规范校内我院校外实习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校外实习,主要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二种形式,毕业顶岗实习则按照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毕业教学环节工作规范》进行组织和管理。

一、校外实习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教务处。负责制订校外实习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划拨实习教学经费。

(二)、产学合作处。负责制订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办法,协同系落实校外实习单位。

(三)二级学院。负责校外实习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做好:

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指导教师,组织编审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并进行安全教育。

2、在实习过程中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等。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实习经费,保证实习教学的需要。

4、开展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和实习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5、实习结束后进行必要的总结和交流。

二、校外实习主要形式及教学目的

(一)、认识实习。主要是学生入学初或公共基础课基本学习完毕后,或教研室组织学生到相关企业、行业参观学习,使学生对其就业岗位或岗位群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建立必要的感性认识,从而提高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生产实习。学生在校内实训基地经过一定的职业技能训练后,学校组织学生到与专业就业岗位群一致或接近的现场工段、车间、研究(院)所、公司等单位,直接参加实际工作或操作,使学生能在完全真实的职业环境中开展职业能力训练,培养他们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使他们获得生产操作或实际工作的技能,使其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与实际生产或工作相结合,从而使毕业学生与就业岗位之间零距离对接。

二、校外实习文件管理

(一)、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明确列出校外实习的项目、开设时间及初定地点。

(二)、编写实习大纲。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校外实习项目,各二级学院及教研室要根据学院《教学大纲编写的指导性意见》,完整规范编写实习大纲。

(三)、编制校外实习实施性计划。在学生实习开始前,专业教研室应提前1-2周深入了解现场情况,熟悉工作任务,结合实习场所的具体条件,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于学生下去实习前发给实习队师生,其内容包括:业务指导,组织管理,日程安排,安全保密,组织纪律等。

三、校外实习场所选择原则

(一)、专业对口,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便于安排师生住宿,能满足实习要求。

(二)、优先选择校外实习基地尤其是紧密型校外实习基地。

(三)、就近安全原则。

四、校外实习组织和开展

(一)、配备实习指导教师。 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包括两部分人员:学校教师和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校内教师,和教研室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

(二)、校外实习开展

1、学校指导教师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习实施计划,作好实习准备。

2、学校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具体组织实施实习,以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为主,具体指导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的训练。

3、学校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学校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尤其是校内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教人,全面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

5、学校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写出实习工作报告,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6、学校指导教师经常主动与实习单位领导联系沟通,争取实习单位的理解、指导和帮助,共谋建立长期友好校企合作关系。

7、实习结束后,学校指导教师写出实习工作总结并汇报。

五、学生实习要求

(一)、服从指导教师的管理。

(二)、按照实习大纲、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三)、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参与实习单位的工作。

(四)、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领队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队。

(五)、实习期间不得参与同实习任务无关的工作。

(六)、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 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一)、 考核方式。校外实习时间半周及以上的,均要进行实习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档案,计算相关学分。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口试(含小型答辩)、现场操作、设计、见习报告等形式,由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以及学生完成实习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内容包括:平时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笔记、报告等。

(二)、 成绩评定。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参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有一定的独立见解,考核中能正确地回答问题;实习过程中表现好,积极参加劳动、无违纪现象。

良好: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中能正确地回答问题;实习过程中表现较好,积极参加劳动、无违纪现象。

中等: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全面的总结;考核中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实习过程中表现较好,积极参加劳动、夫违纪现象。

及格: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主要要求;能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考核中基本上能回答问题。实习过程中劳动态度一般,无违纪现象。

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不及格处理: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操作考核时有明显差错或不能回答主要问题。

2、学生在实习期间因故请假缺席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及三分之一以上者。无故缺席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及三分之一以上者,除了实习成绩不及格外,还要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七、安全保障要求

    校外实习要高度重视安全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带队教师负安全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安全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必须填报《组织学生外出教学实习及相关经费、安全措施审批表》,并将各项安全措施切实落实到位。

(一)、动员会安全教育要求。在校外实习动员会上,要将安全教育列入必讲内容,要学生高度重视交通、道路、人身安全、生活等各方面的安全。

(二)、往返路途安全要求。要按照《外出实习实训及相关经费、安全措施审批表》中的要求租用车辆。

(三)实习期间安全。带队老师切实负责,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八、      

(一)、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