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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7-04-14 10:53:03访问次数:2294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实训基地是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最重要条件之一,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是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和落脚点。为推动和规范校内我实训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环节尤其是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设置,建立起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实际工作相一致且有一定超前性的实训场所,或者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从而使学生能在完全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中开展职业能力训练,努力使毕业学生与就业岗位之间零距离对接。

二、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申报与审批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申报与审批的基本程序是:系组织教研室申报,教务处审核,分管长(长、长办公会议)审批。

1、申报

各系(教研室)提出实训基地建设的初步方案,经二级学院筛选确定,二级学院以《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申报表》(见附1)形式报教务处,申报表应包含以下条款:

1)、拟建实训基地的重要性、训练任务、所能达到的技能等级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2)、拟建实训基地的房屋、场所等设施的面积、水、电等方面的要求。

3)、拟建实训基地仪器设备清单(根据先急后缓的原则,一次完成或分期完成)。

4)、指导实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构成(含知识结构、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

2、审核

教务处根据学校资金、场地、轻重缓急等因素综合审核,如有必要,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审,教务处将审核结果报分管校长。

3、审批

分管长负责对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进行审批,如有必要,可提交长或长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实施和管理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由主管长统一领导,教务处宏观统筹,设备与网络管理处与二级学院共建实践教学硬件建设,系负责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保障基地建设顺利进行。

  2)做好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经费使用的把关工作。

   2、设备与网络管理处职责

1)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

2)负责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

3)会同系提出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使用过程中对房屋、场所、环境、水电等要求,协同后勤处做好相关工作。。

3、二级学院职责

1)会同设备与网络管理处提出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使用过程中对房屋、场所、环境、水电等要求,协同后勤处做好相关工作。

2)做好建设过程的质量监控,保障实训基地能正常使用。

3)认真学习研究,正确掌握各类仪器设备使用方法。

4)制定基地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实训基地建设过程及各类仪器设备的档案收集、归类、存挡工作。

 

 

 

 

 

 

 

 

 

 

 

 

 

 

 

 

 

 

 

1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申报表

填表日期:         

申报部门


申报实训基地

名称


申    报    理   由

服务专业


主要实训

项目


所能达到的技能等级


产生的社会效益


设 施 要 求

地点建议


面积要求


水、电要求


其他


一    期    建    设

拟开始建设时间

20    年    月

拟完成建设时间

20    年    月

设备

名称

规格

单价(元)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二    期    建    设

拟开始建设时间

20    年    月

拟完成建设时间

20    年    月

设备

名称

规格

单价(元)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基地管理工作人员定编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

职称

专业

人数

备注

















二级学院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