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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管理规定

2017-04-14 10:29:03访问次数:2025

教材管理规定

为加强教材管理,切实规范做好教材的选用、采购、管理和发放工作,保证课前到书和教材质量,保障教学正常运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材选用

教材选用的总体原则是:优先选用优秀新版教材,优先选用教育部规划教材、教育部精品教材及体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特色教材,优先选用本校教师经批准的主编、参编教材。

1、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教材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系(教研室)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各学期开课计划选定教材种类和数量。

2、公共基础课教材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系(教研室)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各学期开课计划选定教材种类和数量。

3、每门课程原则上选用一种教材,同一专业的不同班级应选用同一种教材。

4、教材选定后,各二级学院于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将已经审核的下一学期需使用的教材以《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材预订单》形式汇总,并报至教务处,由教务处或学校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并予以确定。

二、教材采购

1、学校成立教材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室、教务处、计财处、成教学院、学生处等人员。

2、教材采购本着公开、公正、高效、廉洁、平等互利、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生利益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参考同类学校招标结果的办法,具体办法由采购小组决定。

3、采购小组决定采购方式后,教务处具体实施采购。

4、教材订购数量根据学生、教师人数确定,并留有一定余量,以满足学生人数临时变化之需。

三、教材保管与发放

1、教务处教材管理员负责教材保管与发放。

2、教材入库时,教材管理员应认真进行验收,并记入教材入库台账。

3、全日制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到教材库领取,并在《教材领用清单》上签字,学生教材费用凭《教材领用清单》结算;选修课教材领用,学生必须先把教材款交到计划财务处,凭发票到教材领书。

4、任课教师用书均由授课教师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统一领取;非任课教师一般不能领用教材,如确需要,须经教务处负责人和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同意后方可领取。

5、教材管理员定期对库存教材进行清理、盘点,登记好《教材库存明细帐》。

四、说明

1、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相关规定如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