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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学年寒假前后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6-01-12 13:33:00访问次数:168

各二级学院:

寒假即将来临,实训(实验)室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校园的和谐稳定。根据台科院平安办〔2026〕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训(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筑牢安全思想防线

各学院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到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将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聚焦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与薄弱部位,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风险防控网络,以更严格的标准、更细致的举措,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保障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序高效。

二、细致排查,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1.开展全面自查。各学院需在假期前,组织对实训(实验)室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自查。检查范围需涵盖实训(实验)室的每一处空间以及各类设施设备。重点检查电器线路、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危化品存储等。

2.做好“三防”及极端天气防范。寒假期间,各实训(实验)室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关好实训(实验)室门窗,切断水、电、气源,防止因设备故障、线路老化等原因引发火灾;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密切关注冬季极端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实训(实验)室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

3.及时整改隐患。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学院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能够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到位;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做到闭环管理。确保在假期前或假期中,所有安全隐患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监管,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1.假期未开放用的实训(实验)室,须关好水、电、气源,关闭计算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锁好门窗。

2.寒假期间开放的实训(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值守,严格实行准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训(实验)室。严禁在实训(实验)室内进行烧饭、留宿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维护实训(实验)室的正常秩序。对于有学生参与的实训(实验)活动,必须安排有关教师全程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指导,确保学生操作规范、安全。

3.各学院在安排假期值班值勤时,应明确实训(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任务。遇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教务处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