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经贸管理系实训室管理条例》的通知

2016-08-07 00:25:05访问次数:5034

  经贸管理系〔201013

关于印发《经贸管理系实训室管理条例》的通知

系各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实训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实训室电脑和语音设备的软硬件及网络资源,有效地服务于教学工作,为我系实践教学提供更好的实训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实训设备日常检查与维护制度

     2.实训室管理人员职责

         3.学生实训守则

4.指导教师职责

5.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二O一O年九月十日

附件1:

实训设备日常检查与维护制度

1、实训室管理人员应每周安排一次实训室内计算机、语音设备和其他实训设备的检查维护。

2、在每学期开学与结束时,由实训室管理人员牵头,组织人员对每个实训室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或检修(包括硬件测试及软件运行和病毒清查)。

3、每学期结束,实训室管理人员还应联系学院后勤电工对各实训室进行一次全面电力检修。

4.实训室管理人员应保存好各类计算机机型、显示器等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并在购进计算机投入使用后,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档案。任课教师在使用过程中,有义务做好使用记录;实训室管理人员在每次保养维护后都应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5、任课教师或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计算机软、硬件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通知实训室管理人员,并在登记薄上登记;实训室管理人员对登记有问题的计算机应及时安排修复,对于在保修期内的计算机应及时告知设备处安排维修。

6、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负责做好实训室及内部相关设备定期防尘工作。为了保持实训室卫生,每天应由专门人员安排清除实训室地面、桌面和计算机外观灰尘,保持室内整洁;主机、显示器一般在每使用二年后,由实训室管理人员(或货商售后服务一项措施)进行一次打开箱盖的除尘处理。

7、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对实训室及实训室内计算机、相关设备设施进行防潮工作。为了保证延长计算机寿命,要求室内温度、湿度控制在标准规定:开机工作运行时室内温度为:23℃±2℃,湿度为:45%65%;一般最低要求室内温度为:15℃30℃,湿度为:40%70%。对于室内温度、湿度超过规定要求,应采用开空调或开窗通风办法,调整或保持室内的温度及湿度。寒、暑两假期间每半个月需开机半小时。

8、实训室管理人员还应对实训室布线、电源线进行定期检查,作好实训室内防虫鼠工作。一旦发现室内设备有被虫、鼠等咬痕迹,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9、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实训室计算机硬盘还原工作,定期进行基础课程的软件运行检查;还应做好计算机防病毒工作,尽早发现,及时清理。

附件2:

实训室管理人员职责

1、实训室管理人员应熟悉实训室内各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基本的维护方法;及时测试设备性能,发现并排除故障,尤其是一些易出问题的器件;应定期进行实训室内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工作,保持机器的完好,提高完好率;对有问题的机器应及时修复。

2、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协助做好实训室主任做好实训室课程安排计划;负责课程所需的各个软件安装工作;对于批准的教学软件,根据任课教师提供的软件光盘,做好实训室软件安装工作。

3、实训室内设备使用根据课程安排要求,结合教师和课程内容要求,实训室管理人员酌情处理,并向系分管教学副主任汇报;实训室内各项物品不得外借,遇特殊情况,经系分管教学副主任批准,并做好外借登记后方可外借。

4、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在上课前5-10分钟做好实训室开放的准备工作;遇到因设备维修或保养原因,需要调整实训室的应提前通知任课老师,保证实训学生有序进入。

5、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在实训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处理好有关技术问题,以保证正常的教学;上课时不定期检查学生上机纪律,及时提醒上课教师,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6、是学生实训课程时间内,任课老师做好巡视工作,禁止学生玩游戏或不健康网站。

7、下课时实训室管理人员应提醒教师登记实训室情况,并提醒学生、班长一起关好电脑,放好凳子、键盘复位、整理实训设备等工作,在整理实训室完毕后方可离开。

8、每天中午或下午实训结束后,必须检查每个实训室窗户,关好、扣好门窗及关好门;对电、门、窗等问题应及时与后勤处联系;每天实训完毕,应及时加锁,做好实训室的安全防卫工作,遇到失窃等偶然事件,及时与学院保卫处联系解决。

9、实训室管理人员应经常巡查实训室卫生,原则上每两天安排人员进行一次实训室清理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视卫生情况适当时间安排打扫。

10、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安排好实训室值班;遇有事外出时必须安排人员接替;非上班时间(晚上或节假日)开放实训室需做好值班人员安排。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附件3:

 学生实训守则

1、学生进入实训室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安排。

2、根据《课程表》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实训室操作,严禁私自使用其它实训室的设备,非实训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

3、保持实训室内卫生、安静,严禁抽烟,雨具、食品等不得带入实训室。

4、爱护机器设备,如遇实训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等待重新安排和调整设备,严禁自行搬动、拆卸、交换任何设备,不得随意改变实训设备的摆放位置,不得擅自改动机件设备联线。                          

5、不得自带各种软件安装使用和玩游戏,未经允许不得拷贝机内软件,严禁私自删除或下载机器中非本人使用的文件,不得将无关数据存入计算机及服务器上的个人磁盘空间,严禁删除、修改他人的计算机数据,严禁设置密码,影响他人用机。

6、不得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严禁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查阅、传播、制作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有害信息;严禁利用互联网对他人的信息进行删除、更改,严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7、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按正确步骤开、关机器。上机完毕,将桌凳、键盘、鼠标等复位,并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

8、若因非正常使用而造成设备损坏的,须按价赔偿。

9、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机件损坏的,除照价赔偿机件外,还要视情节轻重核收维修费并给予处罚。

10、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守则。如违反上述规定,且不听教育劝导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全学期实训资格等处理,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1、学生需要软盘、U盘复制文件,须经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同意后,然后经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的入侵。

附件4:

指导教师职责

1、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编制授课计划,并上报系本学期实训室使用计划,以便统一安排和管理。

2、实训室主任将按照汇总的要求使用实训室课表,根据班级的人数及实训内容,统一安排实训室。

3、在开学一周内任课教师应把本学期实训需要的软件清单提前列出来,以便于及时安装。(以表格形式列出)。

4、任课教师在教学或实训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违纪现象必须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

5、严禁学生在实训期间打游戏,指导教师有责任管好学生。

6、指导教师应按时、准确、认真填写实训室记录本。

7、下课时要督促学生检查实训设备是否已安全关闭,并将实训室整理完好,离开时,应先关好门窗。

8、指导教师提醒学生不得随意进行软盘、U盘复制文件,如确实需要使用软盘、U盘的必须经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的入侵。

附件5: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1、实训室各种设备,仪器属学校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

2、无论教师、学生或其它使用人员均应爱护设备仪器,不准随便破坏,有意破坏者,按原价100%赔偿。

3、对于不按操作规范使用设备、仪器,造成损坏者,按价50%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