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展示新时代我校有志青年的精神风采,决定开展校园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要求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对象
二、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受到师生的肯定和好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自立自强,乐观向上。面对家庭经济困难,面对自身疾患或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消沉、不自卑,能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活的挑战,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
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在专业、年级名列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和实践能力,个人或带领团队在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术科研项目、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技等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弘扬美德,敢为人先。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礼诚信,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乐于助人,热心公益。学习雷锋不计个人得失,尽己所能奉献爱心,帮助弱势群体,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参与各种爱心捐助活动、扶残助困、义务家教等社会公益活动;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成效显著。
运用所学,创业实践。结合所学专业,参加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突出成绩并实现成果转化,积极申报发展性资助项目;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团结和带领同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大学生创业活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推荐名额
根据资助对象人数比例,机电与模具工程学院共有3个推荐名额。
评选程序
申报学生填写《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校园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和《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校园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表,于5月23日前发送至许宇梦老师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评议推荐,并报送学生处,评选结束后发放资助金1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