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73号)以及《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台科院办〔2019〕4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学生转专业基本要求按《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台科院办〔2019〕46 号)等文件执行,具体要求按各学院转专业考核办法执行。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
二、转入信息工程学院各专业的考核办法及录取原则
原则上普高生转入普高班,单考单招生转入单考单招班,不接收中高职一体化“3+2”办学高职阶段学生。申请转入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以下原则并提供相关材料:
1.无旷课、无违纪证明,由原所在学院的党总支书记签字并盖章。
2.转入时间节点前所学科目成绩证明,见附件2(无上一学期所学科目成绩的以高考成绩代替),由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3.监护人知情并签字。
4.申请转入学生数大于可容纳学生数时,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以上各证明由签字人保证真实性,若有虚报则由签字人承担全部责任。本规定由汽车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