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编制单位: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后勤处
一、食堂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和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日报记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3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 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4.1 安全阀托运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进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
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连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四、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检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按时到达现场,交接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 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4.7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4.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方面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之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六、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