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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对学生宿舍提出“六个严禁”

2016-08-11 14:44:00 访问次数:239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1月8日,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大中小学学生宿舍必须做到“六个严禁”:

   一是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燃气燃油炉和酒精炉等;

   二是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

   三是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

   四是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

   五是严禁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是严禁损坏宿舍楼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省教育厅强调,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大对学生宿舍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和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