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国有资产管理处召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会

2021-10-15 10:16:00 访问次数:2665

为更好地理解掌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切实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10月13日下午,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在行政楼B601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条例》培训会。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应文琴主持了本次学习会,周畅做具体讲解,各二级学院及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条例》起草的基本情况。从《条例》出台的背景、总体思路、起草过程等方面进行阐述,揭示了《条例》的颁布推进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进程。二是《条例》的主要内容,解释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各管理主体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等相关内容。三是《条例》贯彻实施的工作要求,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image.png

最后,参会人员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应文琴处长也结合《条例》内容,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给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此次培训提高了大家对《条例》的理解,准确地把握了《条例》的精神实质,对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大家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进行资产配置;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继续加强基础管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提升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