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一)工会主席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参与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及有关规章制度;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
(三)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组织工会委员的分工和协作;
(四)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赛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向大会报告工会合作,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完成教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五)协调党、政、群团的关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善工会工作;
(六)加强工会队伍自身建设,组织业务知识学习及政治理论学习,做好新会员的岗位培训,建设好“教工之家”;
(七)遵守财务制度,管理、使用、审批工会会费;
(八)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会副主席职责
(一)在学院党委和工会主席的领导下,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工会工作,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二)代表教职工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的决策,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加学院的改革和民主管理,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工作落实;
(三)贯彻落实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决定,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文体娱乐活动。做好各种协会的组织、建设、管理工作;
(四)配合学院党政部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
(五)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及时向主席和有关部门汇报、反应情况,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工会工作;
(六)协助工会主席做好教代会;
(七)负责组织工会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八)负责工会办公室、文体宣传、民管组织、生活福利,负责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会文件的审定;
(九)负责教工之家活动的开展及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十)接待来信访问,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主席办公会议;
(十一)完成院党委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