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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农】川农本科学生完成2016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6-07-11 10:33:00 访问次数:1917

各本科学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2016年度教学管理工作计划》安排要求,现将2016年上半年本科论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考核范围:2014年春季(含2014春)以前入学且未通过毕业论文考核的本科学生。

二、毕业论文撰写要求:按照“川农在线”—“教学教务管理:毕业论文”—“四川农业大学网教毕业论文撰写格式”的具体要求撰写,论文题目必须和专业相关,可用参考题目,也可自拟。提交时必须附上学院统一格式的论文封面。

三、校外学习中心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和提交时间

3月1日前按“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完成论文写作,做好网上论文平台提交准备。具体提交时间见下表。本科论文指导分两个阶段完成,初稿阶段三次提交机会,终稿一次,初稿通过后才能提交终稿,学生务必合理安排提交时间。

毕业论文申请及撰写指导时间安排表    


序号

工作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描述

实施单位

1

3月1日-3月10日

选择论文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置题目及初稿第一次提交

学生通过学生平台内的论文平台选择论文辅导老师,设置论文题目并提交论文初稿

学生

2

3月11日-3月15日

论文初稿第一次批阅

辅导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学生提交的论文初稿

论文指导教师

3

3月16日至3月25日

论文初稿修改后第二次提交

没完成初稿第一次提交或未通过的学生根据辅导老师的评语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第二次初稿提交,审核通过的学生可直接提交终稿

学生

4

3月26日-3月31日

论文初稿第二次批阅

辅导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学生第二次提交的论文初稿

论文指导教师

5

4月1日至4月10日

论文初稿修改后第三次提交(初稿最后一次提交机会)

没完成前两次初稿或审核没有通过的学生根据辅导老师的评语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第三次初稿提交,审核通过的学生直接提交终稿

学生

6

4月11日-4月15日

论文初稿第三次批阅

辅导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学生第三次提交的论文初稿,第三次批阅不合格的学生视为论文最终成绩不合格

论文指导教师

7

4月16日至4月25日

论文终稿提交

初稿审核通过的学生根据辅导老师的评语对论文进行修改后进行终稿的提交

学生

8

4月26日-4月30日

论文终稿批阅

辅导教师通过教师平台内的论文平台批阅学生的论文终稿,并打出论文最终成绩

论文指导教师

9

5月中旬

回校生产实践、论文答辩

回校参加生产实践,并进行论文答辩

网院、学习中心、学生



学生未能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完成毕业论文网上指导或未能达到各个撰写阶段要求的,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时间顺延下一批次(2016年下半年)进行。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