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12月快递员初级工社会人员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举报电话:0576-89188172,13586003695,联系人:沈适也,陈卫。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12月快递员初级工社会人员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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