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观测点
| 考核点及分值
| 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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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0.5分
| 清廉教育建设工程(0.3分)
| 1.根据实际制订"清廉教育"工作计划(0.1分);
2.注重在教职工中开展清廉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次(0.1分);
3.注重在学生中开展清廉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次;清廉文化融入思政课堂教学(社科体育部)(0.1分);
| 查阅文件,未报计划的扣0.1分;查阅有关活动记录或会议记录,清廉教育少一次扣0.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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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0.1)
| 每学期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形成分析报告。
| 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少一次扣0.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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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述廉(0.1)
| 落实述职述廉,在个人和二级学院(部门)年度总结中总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清廉教育落实情况。
| 查阅有关总结材料,缺少述廉内容的每例扣0.05分,最多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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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违反学校和上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的扣分标准,按学校《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