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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兴校长带队督查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

2019-05-28 08:31:00 访问次数:1582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5月27日上午,校长李大兴带队对学校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室开展安全督查工作。校党委委员季兆国,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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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校长一行深入钳工实训室、花园中心烘焙房、汽车实训基地、模具生产性实训基地、农学院危化品仓库、数控加工实训基地、人文旅游学院钢琴房等实验(实训)基地,对实验(实训)室的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用电安全、设备规范操作、台账登记、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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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督查,发现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情况总体良好,但个别实验(实训)室还存在着电路不规范、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李校长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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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过程中,李大兴校长强调:一是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和各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人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所辖实验(实训)室安全的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室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岗位责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无盲区、无死角、无漏洞;三是强抓落实,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排出时间表整改落实到位,经常性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全力杜绝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