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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的通知

2020-06-22 09:37:00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依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制订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已经施行的园艺技术等13个国家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的基础上,组织制订我校其余14个专业(包括2020年秋即将开设的两个新专业)的顶岗实习标准。为切实做好《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我校现有的27个专业(包括2020年秋即将开设的两个新专业)中,未出现在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中的14个专业,具体专业名称见下表:

表格1.png

二、制订原则

1.遵循顶岗实习教育教学规律,《标准》内容选择科学、方法运用合理,要涵盖专业所涉顶岗实习岗位的职业技能,突出专业职业能力的考核,符合专业的培养目标。

2.《标准》要具有前瞻性,能反映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体现职业岗位和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专业与行业的有效对接。

3.《标准》要符合目前相关行业顶岗实习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相应技术和装备实际,方便顶岗实习教学组织实施和考核,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按照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原则,积极吸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制订工作。

三、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的编写框架

《专业教学标准》的编写框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见附件)。《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的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网站。

(链接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17zt06_bznr/bznr_zzdgsxbz/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在对社会用人需求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教研室、专业带头人、专业课教师和相关人员充分参与、协同制订。

2.请各相关学院在2020年10月18日前,把审定好的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电子版发送到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处。

 

 

附件: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编写框架

 

 

 

                                            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