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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省、市法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24 访问次数:7224 字号:[ ]


位老师: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2018年度课题申报公告》要求,现就2018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和立项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大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热难点问题,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全面深化“平安浙江(台州)”“法治浙江(台州)”建设提供法学理论和智力支持。

、课题分类

(一)省级课题

省法学会2018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立项总数为60项,其中重点课题立项20项(分甲类、乙类),一般课题立项40项。

(二)市级课题

市法学会2018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立项5项,一般课题立项若干项。

(三)经费资助

省法学会对重点课题(甲类)每项资助经费20000元,重点课题(乙类)和一般课题不予资助。

市法学会对列为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的,在省法学会资助基础上,每项再资助5000元;列为省法学会一般课题的,每项资助4000元;列为市法学会重点课题的,每项资助3000元;列为市法学会一般课题的不予资助。

三、申报范围、数量

课题申报主题必须在2018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指南规定范围的无效。申请人可以依据指南提供的选题,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作适当调整。

各县(市、区)法学会须组织上报不少于3项课题,市级政法各部门须组织上报不少于2项课题,市法学会二级研究会及其他理事单位须上报至少1项课题。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应符合上述一、三条规定要求。

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3.申报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职称或副处以上行政职务。

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但可同时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

5.课题最终成果应以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报送,同时提交1份对策应用类《成果专报》(3500字左右)。

五、申报办法及截止时间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一)省课题申报52日截止,市课题申报510日截止,超过截止期限的申报文件无效。

(二)申报时请将如下材料递交到校科研督导处(行政楼A415室):

1.2018年度法学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

2.E-mail:tzkjky@163.com提交电子版本。文件打包发送命格式为:2018年度省(市)法学课题申报+申报人姓名

附件:1.2018年度省、市法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2018年度法学课题申报表

 

附件1:

2018年度省、市法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一、 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浙江渊源

二、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的浙江(台州)法治建设经验研究

三、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保障

四、 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与实践研究

五、 “一带一路”统领下浙江自贸区和自贸港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六、 浙江省(台州市)高起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

七、 加快构建我省(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法治保障研究

八、 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九、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浙江(台州)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十、 海洋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浙江(台州)样本

十一、 互联网法治的浙江(台州)经验研究

十二、 我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保障

十三、 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