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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6-08-09 15:00:03访问次数:4532

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组部、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等规定,台州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技术岗位16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紧缺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㈠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市教育局网站(www.tzedu.net.cn);

3.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4.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tzvcst.edu.cn)。

其中,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招聘时间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择期组织面试。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有配偶、子女者还需附上配偶、子女简况)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本校人事处邮箱rsc@tzvcst.net(请在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资格审查和初选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入围人数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进入业务考核;对博士、正高职称和紧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招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业务考核及评鉴

对入围人员以试讲、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师德、业务能力的考核;必要时组织校内外专家就其学术水平等进行评议并作出鉴定,鉴定结果对是否录用有直接否决权。业务考核由评委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若实际参加业务考核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报到人员由此产生的差旅费由学校进行适当的补贴。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业务考核及评鉴等结果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业务考核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或经体检、考察后违约的,根据缺额,可在业务考核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或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台州黄岩区嘉木路288号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学校行政大楼B410)。

邮编:318020

联系电话:0576-89188098,89188333

联系人:齐老师,任老师

监督电话:0576-89188028(纪委办)

附件:1.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进人计划一览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附件1.doc
附件下载: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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