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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市人才公寓(文景苑) 租赁申请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7〕134号)

2018-01-04 16:20:00访问次数:7719

关于做好第二批市人才公寓(文景苑) 租赁申请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7〕134号).doc

 

市级各单位,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有效解决我市急需紧缺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的住房问题,保障人才临时住房需求,现就第二批市人才公寓(文景苑)租赁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公寓地址

台州经济开发区市府大道西段北侧文景苑(台州学院对面),户型以90平方米为主。

二、租赁方式及费用

人才公寓配备家具、电器等必要的生活设施。房屋租金按每年5000/套标准执行,实行3年一定制。房租、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才自行承担。柔性引进人才以引才单位名义统一申请,房租由引才单位承担。承租人所在单位需按约定缴纳一定数量的入住保证金,在退租时凭收款收据返还(不计息)。

三、申请范围

市级各单位、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不含临海、温岭部分)。

四、申请对象

(一)获得国家级人才荣誉称号或入选人才培养工程人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宣传文化四个一批入选人员;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二)获得省级人才荣誉称号或入选人才培养工程人员:省特级专家;省千人计划专家;省特支计划入选人员;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五名);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人员;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功勋教师;省325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领军人才、创新人才);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宣传文化五个一批入选人员;省工艺美术大师;省特级教师;省首席技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科研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负责人。

(三)获得市级人才荣誉称号或入选人才培养工程人员:市“500精英计划入选人员;市特支计划入选人员;市杰出人才;市终身拔尖人才;届内市拔尖人才;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培养期内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市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领衔人;市首席技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及出站在台工作博士。

(四)社会事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且符合紧缺条件的引进人才。

(五)在省、市三名企业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才;2016年度台州市纳税(国税或地税)10强工业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才;在引进千人计划专家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才;在上市企业中担任总监以上职务的人才。

申请人须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年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没有个人房产,且没有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房改优惠政策以及人才购房补助资金的各位高层次人才。申请人在台州市区范围内不得重复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只能申请一套。

五、申报材料

(一)《台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人才称号证书或相关证明(其中千人计划人才、“500精英计划人才、台州市第七届拔尖人才可不提交人才证明材料);企业副总经理需提供正式任命文件; 上市公司总监以上人才需提供经董事会通过的公告决议,且在指定网站公开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以上附件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请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同时,请各地各部门一并报送《台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汇总表》。申报结束后,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将对申请人资料及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台州高层次人才服务网予以公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有关要求

请于201811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至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5号窗口。同时将电子版发至fuwutz@163.com。通知及相关表格下载网址: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zhrss.gov.cn 或台州人才工作网(tzts.tzhrss.gov.cn)。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爱华路118号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5号窗口

联系人: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徐徐、何晓燕

咨询电话:8820557688582118 

附件:1.《台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台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汇总表》

          3.台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