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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2017-03-24 08:48:00访问次数:5330


一、  学院竞赛管理办法

1、比赛办法:为了丰富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根据学校体育竞赛计划安排,比赛以各二级学院或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

2、组织方式:除田径运动会外,其他单项比赛原则上由社科体育部主办,各二级学院承办,体育教研室教师负责组织管理。

3、每次比赛均由承办单位负责人做出比赛经费预算和竞赛规程,报社科体育部批准后正式运行,比赛结束后要进行成绩的汇总造册与比赛总结一并存档。

4、奖励办法:参照《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台科院〔2016〕20号文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参加校外体育比赛管理办法

1、派队参赛:根据省教育厅的年度比赛计划,由社科体育部体育教研室按照学院实际情况研究讨论所要参赛项目,由参赛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参加比赛申请表(包括经费预算),报校党委商量决定后方可参加比赛。

2、组队方式: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参赛时,由带队的教练员选拔运动员并确定人数,一般提前半年进行组队,特殊情况除外。

3、训练安排:教练员要制定训练计划或运动员管理办法,以及运动员学习与训练的管理安排,直到比赛全部结束为止。

4、奖励办法:遵照执行《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台科院〔2016〕20号文件。

5、外出比赛实行领队负责制,并协助教练员开好准备会,做好比赛、运动员日常管理等工作。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社科体育部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