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职业生涯规划

2017届毕业生派遣、报到、改派办事指南

2017-03-22 14:36:05访问次数:5294



一、派遣与报到

  1.毕业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须指定档案接收单位)办理派遣手续。毕业当年8月31日前到《就业报到证》指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交材料如下:

  (1)毕业证书;

  (2)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2.毕业时未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则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到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交材料如下:

  (1)毕业证书;

  (2)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

二、改派

  受理对象:已收到就业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1.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经过学校和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2.跨省调整就业去向,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或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

  2.原就业报到证;

  3.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

  4.《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

  原未就业,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的章即可;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盖全。

三、报到证遗失补办

  受理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此文最后有链接,可点击下载,并按提示要求办理。)

  

说明:

  1.以上各项手续材料齐全当日即可办结。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701室、702室、713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1—88008635。

 

  2.手续中涉及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可在www.ejobmart.cn“办事指南”栏目“资料下载”模块里下载或直接向窗口工作人员领取。

 

  3.所需材料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可以是复印件。

 

  4.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时间为毕业后2年内,请务必在2年时限内办好个人档案、户籍等各项手续,超过时限一律不予办理(毕业后2年内是指毕业后第3年年底前,如2017年7月毕业,就业手续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5.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的修改请联系户口迁移证签发派出所。

 

    6.如仍有疑问,请致电省中心详细咨询:0571—88008635。


 

请点击下载: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