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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6-08-08 16:49:02访问次数:3654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文件

浙教评院〔2014〕6号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做好高校毕业

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

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根 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评价制度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浙江省教育评估院 (以下简称“我院”)定于2014年4月21日开始对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正式启动网络调查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明确要求建立的常规 性调查工作制度,调查结果将作为我省各高校办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关注本校2013届本 专科毕业生的作答情况。

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各高校在调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指使或组织无关人员网上作答,弄虚作假。我们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对、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我院将严肃处理。

三、 努力提高学生及用人单位上网答题率。请各高校积极配合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确保本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调查参与率均不低于45%。为确保调查的公信力和参与 率,让毕业生对该项调查工作有更充分的了解,请各高校将《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网上问卷调查的公告》(附件1)和《问 卷答题操作手册》(附件2)在校园网主页上公布,时间为2个月。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和各院系均需指定专人负责查询、监控本校、本院(系)毕业生及用人单位 作答情况。在调查工作正式实施半个月后,有关人员可在网上(http://gzdc.zjedu.gov.cn)查询尚未完成问卷调查的本校毕业生名单, 并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校友,利用QQ群、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催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参与本项调查工作。

四、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我院将多次循环向毕业生发送邀请作答短信和邮件,如仍有毕业生未收到调查邀请信,请其通过网页http://gzdc.zjedu.gov.cn进入调查系统,点击“毕业生调查入口”链接进入统一答题页面,并填入本人手机号和姓名获取短信密码,并凭密码在一个小时内登录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则请其在调查系统上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我院工作人员确认“人号”一致后,毕业生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网站调查系统作答。

五、 本项调查工作相关政策问题请咨询薛玉刚(电话:0571-88008572)、奚欧阳(电话:0571-88008563)。技术咨询电 话:0571-81060091,0571-87299507。为便于联系,请各校负责本项调查工作的老师加入QQ群:229018558。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五楼浙江省教育评估院,邮政编码:310014 。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网上问卷调查的公告

2.问卷答题操作手册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

                     2014年3月31日

(纸质不另发)



附件1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与

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公告

为全面了解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将每年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调查工作主要通过在线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经研究,省教育评估院将于2014年4月21日全面启动对2013届毕业生的调查,网上调查将延续2个月左右。请各位同学在各自的电子邮箱中收取邀请信并通过问卷链接及时登陆,在线填写调查问卷,认真作答并提交。

如 有个别毕业生未收到调查邀请信,请其通过网页gzdc.zjedu.gov.cn进入调查系统并填入本人手机号和姓名获取短信密码,并凭密码在一天内登录 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则请其在调查系统上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评估院工作人员确认“人号”一致后,毕业生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网站调查系统作 答。

为感谢同学们对本次调查工作的配合与支持,特给予积极参与并认真完成本次调查的毕业生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名额700人,每人充值电话费200元,另设10名千元大奖,获奖名单将通过电脑随机抽取完成调查者的手机号码确定,调查期间每天抽取10名左右,抽完为止,并于当日在调查网页上公布。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印发